唐山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流程

导语 唐山市外来务工人员是需要办理居住证的,那么怎么办理呢?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流动人口居留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居住证应由流动人口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社区民警应在代办人申请三日内入户核实后发放居住证。

  3、居住证如申请延期,请于有效期结束前三日以上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4、居住证在设区市所辖区域内(或本县内)有效。对在设区市(或本县)范围内居住地址变更的流动人口,不需要重新申领居住证,应于3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办事须知:

  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一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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