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参军提取公积金材料有哪些

导语 唐山因参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应征入伍通知书等材料。

  提取材料:

  (1)身份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

  参军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已入伍的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醒:

  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职工个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齐全的,管理中心应当当场办理,及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的,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其中需异地核查信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经审核不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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