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材料有哪些

导语 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等材料;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等。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一)异地贷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的,提供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结婚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发票

  4、《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5、征信报告

  (二)异地贷款职工购买存量房的,提供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结婚证

  2、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3、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4、首付款凭证

  5、契税发票

  6、《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 征信报告

  提醒:

  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唐山公积金贷款网上办理/查询入口、贷款计算器、额度/利率、办理指南/地点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