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军人子女中考怎么加分

导语 唐山市为了给军人更多福利待遇,他们的子女在中考时有中考加分政策,那么具体加分是什么样的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唐山市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在中考时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 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不高于10分的标加分照顾录取, 具体优待标准和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

  4、优待标准所规定的中考“录取分值”, 可以参照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确定;享受优待的军人子女较为集中的地方,由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政治部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或者降分条件的,不再累计计算。

  5、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 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6、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7、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注: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由晖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会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1、“作战部队” 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2、“平时荣获二 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考】可获唐山中考成绩查询时间、成绩查询入口、志愿填报入口、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