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必须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导语 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有企业或者单位和员工一起缴纳,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

  1、哪些人必须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按政策规定,河北省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组织)及其职工、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参保人员依法进行规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界限为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干部未满55周岁,女工人未满50周岁。但已经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不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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