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实习期驾照上高速规定

导语 市民朋友们在刚拿到驾驶证的时候心情都是激动的,想上路开车。但是经常因经验不够而出现违法行为,唐山市交通部门特发布关于实习期的驾驶员上高速的规定,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规定如下: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可以按照下表确定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

  另,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陪同驾驶人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1.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3.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刚拿驾照的司机朋友,在高速上开车时在有陪同驾驶员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哦。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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