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

导语 有稳定收入且无用工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满足条件的,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详见正文。

  唐山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核定:

  缴存比例参照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即20%。

  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以元为单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的调整以中心规定为准。

  2022年缴存基数:

  1、上限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1 年度社平工资7158元的3倍,即21474元。下限原则按照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社平工资60%执行,即4295元。

  特殊情况按缴存基数核定标准明确内容执行。低于最低缴存基数的应逐步提高。

  2.执行北京、天津缴存政策的单位,以北京、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为准

  3、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基数可在2021年度社平工资7158元或2021年度社平工资60%(即4295元)两个档次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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