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导语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

待遇保障类型 病种(具体到病种名称)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待遇 不限病种 50% 50元

  参保居民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期为参保缴费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出生后18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90日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医保关系转出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2024年度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多个)、参保缴费时间/流程/指南、享受待遇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