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廉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唐山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关于廉租房又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项。本地宝小编整理的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到您。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一、二类保障性住房指的就是廉租住房,也是人们常说的廉租房、低租房。

  一、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市中心区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2、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3、一类家庭为低保户,二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不超过1694元/月、二人户人均不超过1433元/月、三人户人均不超过1303元/月。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告知申请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理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2、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联审联查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金减免类别,并将核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4、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就当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抽查,经抽查无异议的,对当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案,纳入轮候范围。并将登记结果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房租收缴标准

  一类保障性房租收缴标准:保障面积内租金全免,保障面积外按市场租金的20%收取。

  二类保障性房租收缴标准:保障面积内按市场租金的20%收取,保障面积外按市场租金的50%收取。

  家庭自有住房面积对应的保障性住房面积部分按市场租金的100%收取。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月或季交缴,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收取。

  四、其他事项:

  1.已经入住廉租住房,但是家庭条件改善后,不符合廉租住房(一、二类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处理办法

  如果家庭条件改善了,不再符合廉租房(一、二类保障性住房)条件了,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变化情况,重新认定保障家庭类别,属于保障性住房三类或四类的家庭,按三类或四类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房租;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因特殊原因,退出住房确有困难且无其他住房的,报经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批准后,可按市场租金继续承租原住房。

  2.如果保障家庭已经购买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了房产,将予以停止保障,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须腾退。

  3.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审必须按时参加,错过年审将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停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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