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再就业证领取范围

导语 唐山市居民在失业以后是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申领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凡有唐山市市城镇户口,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以及按规定程序下岗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是指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就业转失业后非因本人原因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是指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或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是指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不属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范围如下

  (一)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

  (二)2002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三)2002年9月30日前被用人单位招收的人员;

  (四)2002年9月30日前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具体申领流程请点击:唐山市再就业优惠证申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创业】可获唐山就业创业证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南、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