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居民医保赔偿范围

导语 唐山市城乡居民在参加医疗保险之后,发货所能意外事件之后,居民医保的补偿范围应该是什么样的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居民在发生以下意外事件情形之一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唐山市医疗保险不给予补偿:

  1.按规定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意外事故;

  2.违法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杀或故意自伤;

  4.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在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除意外伤害外门诊、急诊;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7.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因职业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医药费用;

  9.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0.遗传性病症,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1.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12.猝死(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在医疗机构发生的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在特需病房、国际医疗部等发生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

  14.在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中国境外发生的意外事故;

  1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7.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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