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后如何就医

导语 唐山市城乡居民每年按照规定缴纳医保后,他们可以使用医保就医的方式有哪几种呢?居民在参保后有哪些相关的医疗待遇呢?跟随小编来看看吧。

  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就医方式有两种:

  一、统筹区内就医。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持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直接就医。无河北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需办理河北省社会保障卡,在河北省社会保障卡办理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就医(无身份证人员就医时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二、统筹区外就医。参保人员需到统筹区外就医时,要办理转院、备案手续。

  另外,居民在参保后可享受一下相关医疗待遇:

  1.门诊待遇。每人每年50元门诊统筹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终不清零,可结转使用;

  2.生育补助。对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为500元; 3.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个人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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