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方式)

导语 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条件:

  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次数:

  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提取材料:

  1、全款购买商品房

  首次提取时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唐山提取公积金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在哪里开

  以后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

  2、全款购买存量房

  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房屋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增值税发票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

  以后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办理地点:

  职工及其配偶需持以上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唐山公积金提取网点(地址+预约电话)

  办理流程: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

  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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