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作调动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导语 唐山市公民因工作调动来我市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本文为您介绍本市所需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事须知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来我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

  申请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公安网能够查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再提供原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拟落户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

  5、证明调动人员和随迁入人员关系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准发《户口准迁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即办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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