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唐山公积金惠民政策

导语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助企纾困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唐政字〔2022〕26号)的规定,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组合式”助企纾困惠民政策,详见正文。

  唐山公积金助企纾困惠民政策:

  1、缓缴——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内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缓缴期限结束后恢复正常缴存,并一次性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分中心、管理部提交书面或影像版《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后,即完成阶段性缓缴业务的申报。

  注意事项:此政策为阶段性政策,缓缴期限结束后(9月30日后),企业恢复正常缴存并一次性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期间,职工个人公积金住房消费不受影响。

  2、释放——阶段性释放贷款保证金

  政策内容:通过加速协同推动抵押登记办理,对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进行阶段性集中释放,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办理流程: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以及市区贷款中心“点对点”服务办理。

  3、提高——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政策内容:此政策为长期执行政策,自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执行。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每季度提取2100元调整为3000元,第二季度已经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做调整。

  申请条件: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职工或配偶在我市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办理要件:职工及配偶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住房公积金卡。

  提取时间:每季度提取一次,年内可多个季度累加提取。

  办理途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缴存职工可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其他县(市)区职工需就近到前台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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