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补录户口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导语 户口信息未收录怎么处理,怎么补录自己的户口呢?需要什么材料呢?补录户口时间需要多长呢?小编告诉你如何办理,特意提供各种情况下需要补录户口的情况!希望有所帮助。

  申请材料

  一、原来有户口但派出所人口信息系统未录入的

  1、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书;

  2、近期像片;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5、当地派出所户籍档案复印件或证明。

  二、户口已迁出但未在外地落户,需要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的:

  1、本人申请书;

  2、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从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迁往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三、长期居住在本市,一直没有户口的:

  1、本人申请;

  2、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近期像片;

  4、能够证明长期在当地居住生活的材料(如粮本、毕业证、选民证、结婚证等)

  四、大中专毕业迁出未落户,但又因其他原因在唐山落户的:

  1、本人申请;

  2、毕业证、单位证明、身份证;

  3、迁移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派出所审核受理;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核准后,报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核准;

  3、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核准后,派出所予以办理补录业务。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六、日预约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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