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唐山市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唐山市死亡职工账户余额低于多少免于公证?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唐山市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相关信息。

  问: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有哪些?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2.确定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下可免于公证。提取人的顺序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执行。提供如下资料: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2.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3.继承人承担处理矛盾纠纷全责的声明;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5.继承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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