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导语 为不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请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1月20日前提前完成养老保险费缴纳。

  唐山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我市拟于2021年11月20日更换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届时将暂停办理全部社保业务,12月3日新系统试运行,为不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请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1月20日前提前完成养老保险费缴纳

  拓展材料:

  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

  (二)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三)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并打印凭证;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等渠道办理。

  (四)退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重缴、错缴需要退费的,向税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经税务部门初审、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同意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养老】可获2021唐山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入口、比例、指南、补缴说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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