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唐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导语 唐山市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举行,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考全科(初级)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须持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考全科(中级)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部分科目免试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报考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时间安排表

  ▶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注册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2023年8月16日9时至8月22日17时

  报名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0日前完成注册,8月16日9时至8月22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可重新添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1.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2.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3.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23日前到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现场审核

  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23日

  办公地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座2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办公电话:0315-2827463

  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准备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7.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1年8月7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职称证书和聘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

  ▶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打印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

  10月9日至10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3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唐山市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4日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务必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其它

  1、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srskszx),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资格考试】获取2023年唐山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报考时间、报考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