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玉田县民办学校招生政策2023

导语 《玉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要求,切实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玉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要求,切实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1、强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简章等材料,由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细化完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平稳进行。

  2、严格划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3、民办学校招生组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随机派位招生应在纪检和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应邀请家长代表、中小学教师代表参与,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小学可直升初中;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可全部录取;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则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规范民办学校发展

  县教育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及省、市有关要求,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目标,全面加强招生管理,深入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促进义务教育结构和布局优化。

  要持续通过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等措施,巩固拓展工作成果,确保年度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工作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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