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导语 2021年下半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已开始,河北省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河北省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参加本次面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1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1年下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注:户籍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特别提醒: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2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1年12月10日9:00-12月15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

  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5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1月3日-1月9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1月8日-11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2年3月1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台:0319-2290718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3537918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2130603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点击查看:2021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面试】可获河北2021下半年教资面试退费公告详情、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申请指南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