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直中小学报名材料2021

导语 2021年​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直中小学新生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直中小学报名材料2021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2021年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直中小学报名材料:

  ➤报名条件:

  1.符合户籍、房产“两统一”原则的;

  2.户籍在主城区的学生与父母主城区产权房不一致的。

  3.无主城区户籍,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在主城区购房并在此居住的。

  4.主城区户籍(非集体户籍),学生父母无城区产权房,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落户在城区房产所有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

  提交材料:

  1.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缴款发票;不符合“两统一”原则的,还需提供可以证明入住的材料(水费或电费或取暖费或燃气费或物业费等),如不能提供可入住材料,将按照户口本上居住地址(非集体户)确定划片学校;

  3. 一年级提交预防接种本;

  4. 二至九年级学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转出)和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报名条件:

  1.学生父母无城区产权房和主城区户籍,学生和父母长期居住在城区房产所有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

  2. 不具备过户条件且资料足以证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的二手房(购房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3.无主城区户籍,购买房产未达到入住条件,租房居住的,以购房合同为准;

  4.主城区户籍集体户,父母无主城区房产,租房居住者;

  5.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提交材料:

  1.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2.购房者提供房产本(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和可以证明入住的材料;

  3. 不具备过户条件且资料足以证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的二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转账凭证、近三个月的居住证明(水费或电费或取暖费或燃气费或物业费等生活缴费证明);

  4. 租房户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公安部门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所租房屋的房本或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待查);

  5.一年级提交预防接种本;

  6. 二至九年级学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转出)和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海港招生】可获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1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片区划分、报名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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