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唐山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公告

导语 今年我市技工院校计划招生8400人,唐山市范围内初、高中(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2021年唐山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人社部做好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稳定和扩大技工教育规模,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经与市教育局沟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今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强职业教育工作部署,不断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和招生数量,全面推进技工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成立了唐山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人社局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处长担任,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负责。

  各技工院校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把招生工作抓好、抓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要与教育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形式

  今年技工院校招生按照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初中阶段考生以全市统一招生为主,技工院校自主招生为辅;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下同)考生由技工院校自主招生。

  三、招生对象

  唐山市范围内初、高中(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初中阶段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不足部分可以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以招收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为主,不足部分可以招收部分往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及以上人员。也可面向企业职工招收非全日制学员。招收学生必须身体健康,达到技术工人上岗标准要求。

  四、招生计划

  按照人社部“稳定全日制招生、扩大非全日制招生、积极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充分发挥技师学院招生主力军作用,提高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招生数量和比例”的目标任务和省人社厅下达的任务,今年我市技工院校计划招生8400人,其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去年水平。增加非全日制招生,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非全日制学生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支持自主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技师学院要进一步扩大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比例。

  各技工院校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围绕区域重大产业、重点领域、特色经济发展合理设置招生专业。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根据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确定,可在招生过程中适当调整。

  五、招生办法

  1.报名

  考生报名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行干预。

  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技工院校,执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9号)规定。凡填报技工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两个技工院校志愿及具体专业。

  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到志愿学校报名;高中阶段考生需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直接到志愿学校报名。

  2.考试

  技工院校招生考试全市中考采用同一试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部分院校确需单独组织考试的,要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进行,严格过程管理和结果检查。

  3.录取

  各技工院校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行考查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以成绩为主要依据,按批次、顺序和志愿择优录取。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政〔2003〕40号)规定,农村户口考生原则上不迁移户口,不改变户口性质;外地考生不迁移户口。

  各技工院校录取初中阶段考生分两批次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河北唐山市技师学院、河北机车技师学院、开滦技师学院、河北省冶金技师学院、迁安市技师学院和唐山市曹妃甸高级技工学校按第四批(1-3批为普通高中、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录取

  ➤遵化市技工学校、玉田县技工学校、乐亭县技工学校、唐山市轨道交通职业技工学校、唐山市古冶区技工学校、滦州市技工学校、唐山匠谷技工学校第五批次录取

  ➤未录满的技工院校可在第五批次录取结束后自主组织补录。

  各技工院校自主组织录取高中阶段生源,录取结果报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核准。

  各技工院校8月中旬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9月6日将《河北省唐山市技工院校录取登记表》报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录检。

  六、照顾条件

  执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9号)规定条件和程序。

  七、体检

  1.考生体格检查执行《技工学校招生体格标准及执行细则》。体检时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安排。若新生不符合体检标准,学校有权退回。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身体情况不符合规定或不能坚持上学的,报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学校有权退回。

  八、收费标准

  各技工院校录取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的新生,按《唐山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局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唐价费字〔1995〕10号)规定,向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费50元/人;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为培养目标的新生,经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向河北省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费50元/人;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个人收取。

  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力大,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意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和群众了解招生政策,同时,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坚决杜绝招生中介行为,圆满完成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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